您正在瀏覽的是香港網站,香港證監會BJA907號,投資有風險,交易需謹慎
大唐環境(01272.HK):就古德洛爾項目達成和解計劃並簽署會議記錄
格隆匯 03-31 21:30

格隆匯3月31日丨大唐環境(01272.HK)公佈,古德洛爾項目由科技工程公司與科技工程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大唐科技工程印度有限公司("科技工程印度公司")共同承攬,該項目於2013年5月中標,合約金額約為人民幣632百萬元(包括60.8百萬美元及22.6億印度盧比)。古德洛爾項目的業主為IL&FS泰米爾納德邦電力有限公司("泰米爾納德邦公司")。

泰米爾納德邦公司為Infrastructure Leasing & Financial Services Limited及其其他集團公司(" IL&FS集團")的一部分,監於IL&FS集團擁有的債務連同其他集團公司擁有的債務,泰米爾納德邦公司須進行重組。僅在獲得孟買國家公司法法庭("國家公司法法庭")的批准並根據國家公司法上訴法庭("國家公司法上訴法庭")批准的相關決議框架方可進行付款。

國家公司法上訴法庭委任的核數師表示,應付科技工程公司與科技工程印度公司的款項為2,216,500,000印度盧比(於公吿日期相當於約人民幣185,029,652元)("合約金額")。

根據國家公司法上訴法庭日期為2022年7月4日的命令,泰米爾納德邦公司須按要求於2023年3月31日與其債權人(包括科技工程公司與科技工程印度公司)協定補充重組計劃("和解計劃")。泰米爾納德邦公司、科技工程公司與科技工程印度公司於2023年3月31日同意並簽署一份會議記錄。

根據會議記錄,泰米爾納德邦公司應於五年內向科技工程公司及科技工程印度公司支付735,000,000印度盧比的款項,即合約金額的33.16%。該還款額應為全部及最終款項。泰米爾納德邦公司並無責任支付任何其他利息或費用。會議記錄應取代泰米爾納德邦公司、科技工程公司與科技工程印度公司的所有現行協議或合約。倘泰米爾納德邦公司對任何其他類似債權人的還款比例高於還款比例,泰米爾納德邦公司應促使修訂和解計劃與會議記錄,以便於經修訂的和解計劃中應用較高還款比例,惟須待國家公司法法庭批准各方同意,會議記錄所示的和解條款應在泰米爾納德邦公司董事會及科技工程公司董事會(代表科技工程公司與科技工程印度公司)簽署會議記錄後30日內以和解協議的方式予以記錄,並在收到國家公司法法庭批准和解計劃後90日內支付首期款項。此外,泰米爾納德邦公司同意並承諾在簽署會議記錄及收到科技工程公司董事會同意和解計劃項下的建議和解條款之日起15天內免除科技工程公司提供的履約保函。

關注uSMART
FacebookTwitterInstagramYouTube 追蹤我們,查閱更多實時財經市場資訊。想和全球志同道合的人交流和發現投資的樂趣?加入 uSMART投資群 並分享您的獨特觀點!立刻掃碼下載uSMART APP!
重要提示及免責聲明
盈立證券有限公司(「盈立」)在撰冩這篇文章時是基於盈立的內部研究和公開第三方資訊來源。儘管盈立在準備這篇文章時已經盡力確保內容為準確,但盈立不保證文章資訊的準確性、及時性或完整性,並對本文中的任何觀點不承擔責任。觀點、預測和估計反映了盈立在文章發佈日期的評估,並可能發生變化。盈立無義務通知您或任何人有關任何此類變化。您必須對本文中涉及的任何事項做出獨立分析及判斷。盈立及盈立的董事、高級人員、僱員或代理人將不對任何人因依賴本文中的任何陳述或文章內容中的任何遺漏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文章內容只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證券、金融產品或工具的要約、招攬、建議、意見或保證。
投資涉及風險,證券的價值和收益可能會上升或下降。往績數字並非預測未來表現的指標。
uSMART
輕鬆入門 投資財富增值
開戶